近年来,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渠道。从网上买来的商品致人损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电商平台应当如何承担责任?近期,西青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购多功能电锅致死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详情
段某独自一人在天津务工,2023年9月,段某在某电商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口多功能电锅,到货后,段某在首次使用电锅时触电身亡。段某的去世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段某的妻儿及父母起诉至西青法院,要求电商平台以及电锅生产商和销售商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调解过程
段某在天津独自务工,事故发生时无人在场,事发后段某的工友发现了段某,被告对于段某遭电击死亡与电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存疑,且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受高额鉴定费,诉讼之路举步维艰。
考虑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到当地派出所调取卷宗笔录及现场勘验照片,查询卷宗笔录中工友及房东的询问笔录,并在开庭审理时,详细核实案件基本事实情况。
庭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销售商赔偿18万元,生产商赔偿25万元,电商平台补偿2万元。
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原告收到生产商给付的25万元和销售商给付的部分赔偿款。其后,法官积极督促销售商和平台在履行期限内给付了剩余款项。至此,段某一家的赔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本案中,由于无法掌握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准确信息,原告最初起诉了电商平台。立案后,法院要求电商平台披露销售者信息,进而由销售者披露了生产者的信息,最终明确了三被告主体。
消费者与平台店铺建立了合同关系,但电商平台并非合同当事人,一般来说并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其是否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是平台应当履行的监管义务。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均在异地,诉讼过程中存在应诉距离远、诉讼能力不足等困难,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最终督促被告履行完毕,尽最大可能弥补了段某家庭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产品,要提高鉴别能力和证据意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商户也应当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为消费者营造安心的网络购物环境。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